TVBS報導:每月「看一眼」! 身障批公有停車場刁



轉貼自TVBS:http://www.tvbs.com.tw/news/news_list.asp?no=miffy011820120801190718&dd=201282132747


北市車位一位難求,領有身障證明的本人及家屬,本來都有優先購買公立停車場月票的權利,不過由於長期發放浮濫,曾出現停車場一半以上,都被身障者購完的案例,引起民眾反彈;停管處為了杜絕浮濫,長期以來要求每個月身障者必須到停車場報到,讓管理人員「看一眼」,7月開始,還取消家屬優先購買的權利,讓身障者家屬直呼實在太刁難了。

肌肉萎縮的陳小妹妹,剛剛放暑假,別的小朋友在玩耍,但今天是25日,從上個月開始,只要到這一天,她得特別早起床,要跟媽媽一起到公有停車場搶車位。記者:「是不是很擔心沒有車位?」陳小妹妹母親周淑菁:「好幾天前她就開始擔心了。」


害羞點點頭,其實已經憂愁好幾天了,公有停車場對身障停車半價優惠,一個月2400元,要是排不到,對生活、對經濟,影響可大了,本來身障家屬可以提前購買,7月開始取消,身障家屬也得照排隊。


周淑菁:「開學以後,我們得請假耶,幫小孩請假來這邊排隊,否則因為我一個人帶小孩,沒有人可以請託。」


大太陽下,小妹妹穿著背架,媽媽帶水壺,擔心孩子中暑了,罰站幾小時,就等這張保證卡,但身障者要領停車證,還沒完,看到汽車來,趕快改道,邊推邊回頭注意車況,媽媽要把小朋友帶到管理室,實在太悶熱,陳小妹妹等待時,搧風透氣,終於輪到她,急著把電動輪椅,開到窗口。周淑菁:「走旁邊好了。」


小小的身體,坐在輪椅上,拚命把頭抬高,要讓停車場叔叔阿姨「看一眼」,明文規定,身心障礙者本人每個月,必須到停車場報到一次。停管處營運科黃科長:「要本人持用,所以還是要維持稽核程序。」


濫用情況太嚴重,全台北市登記車輛70萬輛,身障識別停車證就有3萬張,給方便卻造成不公平,只好修改規定。周淑菁:「下個月還要來一次。」


媽媽正在展示得來不易停車證,小妹妹催促著想回家了,1個月折騰一次,今天上午,為了搶車位,為了給人「看一眼」,還沒時間吃早餐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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