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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好像是幾個星期前的事

一天下午,我帶shayla到住家附近的診所看病
就在媽媽等待取藥的時候
shayla說想要阿姨帶她去前面的全家便利商店晃晃

因為開著電輪很開心,所以想要體驗自己逛超商的樂趣

不一會兒的工夫,遠遠就見她嘟著小嘴回來
我還來不及問她是怎麼一回事時
她開口便說:什麼全家就是你家,根本就是騙人,我進也進不去,怎麼會是全家就是我家?
為什麼他們不能像7-11一樣,把門口都做成斜坡讓我可以進去??

雖然我覺得她抱怨的模樣很好笑,
但我還是要忍住面對這個嚴肅的事情
我關心地問她到底是怎麼一回事
站在一旁的二姊馬上接著說,是超商的門口跟騎樓間有個高低落差
她開著電輪試了好幾次都上不去,所以有點挫折、失望和生氣。

看她一副失望又落寞的神情,跟剛才出發前的神采奕奕相差很大
我當然也得為她的處境打抱不平

我領著她回到超商門口看那個落差的高度
嗯...那個落差大概有6公分的高度,
也許對我們一般人而言,根本就是一個不在意的高度
但對她來說,卻是阻礙她、逼迫她放棄前進的嚴重問題

當下我就承諾她,一定要把她的處境告訴全家便利商店的老闆

那天晚上,我就把孩子的意見化為文字,寄給全家便利商店
也正因為她的感受,我開始注意所有便利商店門前的無障礙
就目前來看,7-11算是最積極執行門前無障礙的店家吧!
已經有越來越多分店入口處的無障礙,都已經施工完成
雖然入口已經改成斜坡道,但遇到門前有階梯的,還是沒有斜坡可以上去
那麼入口的無障礙,對我們來說是一點用處也沒有

那個信件大約是兩週前發出去的,一直等不到對方的回覆,也不見有任何改善
直到今日,終於接到對方的來電
只是時間不對,手邊正好有事情在忙,所以請對方晚些再聯繫
就這樣一整個下午,我忙的沒有時間回覆電話
但對方卻很有耐心地撥了好幾回來
直到傍晚,彼此終於接上了線,開始討論我們的訴求

全家的負責人員,很客氣地為門市不良的設施向我們表達歉意
並且說明已經全面在改善門市的無障礙
但因門市多屬承租,且每個店舖的問題點跟特性都不同
所以希望我們多給他們一些時間進行改善

跟他交談的過程中,也發現了一些與政策相衝突的問題
他向我說明目前店舖的無障礙改良,是屬於政府的政策之一
今年七月內政部修訂建築技術規則,將便利商店納入應設置無障礙設備與設施之公共建築物範疇。基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溯及既往之規定,便利商店應該具備以下這些無障礙設施,如「室外通路」、「避難層坡道及扶手」、「避難層出入口」、「室內出入口」。
同時他也說明,目前許多有階梯的門市無障礙無法改善的原因
問題也在於政府的法規問題
因為在有階梯的門市加設無障礙坡道,
有可能會佔用到騎樓或是人行道
但騎樓與人行道都是屬於政府用地
如果在此處加設斜坡道,便會涉及侵佔政府用地的罪責
所以他們對於目前有階梯的門市,也是陷入兩難的局面
如果限期無法改善者,除了勒令停止使用外,
還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
屆期仍未改善者,得按次處罰至其改善完成為止;
必要時,得停止供水、供電或封閉、強制拆除。
做了,就涉及侵佔,不做,就得罰款或停業
他說,他們也很無奈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嗯...感覺好像很複雜耶,這該如何是好呢?
想想看吧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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