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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去市政府參與跨局處討論兒童遊戲場的會議,感謝『特色公園聯盟』將共融樂園的概念也納入她們的訴求裡,謝謝各位媽媽們的努力,也謝謝王閔生議員與許家蓓議員的挺身相助,今天小高興看到昨天跨局處的會議記錄裡,針對共融式遊樂設施已經有6項決議。
1.兒童新樂園在年底前增設一處共融遊樂設施,未來機械式遊樂設施都需要符合融合式服務。
2.公燈處年底前會責一處公園設置共融遊樂設施。
3.水利處年底前也會責一處河濱公園設置共融遊樂設施。
4.教育局責2所學校設置共融遊樂設施(特教學校的遊樂設施本該就考慮特殊需求的孩子,所以教育局需要再多責幾處一般學校設置共融遊樂設施)。
5.社會局主責的親子館將提供共融服務(有待了解共融服務的內容)
6.社會局負責推動共融遊樂場,以保障兒童的遊戲權
看到這樣的決議,有感動,等真正看到東西會更感動,如果未來每一個
公園、學校都能看到共融遊戲設施,那~~真是要超級無敵感動了。
我們身障兒童的家長們,願意一起來努力嗎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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